标题: | 反映优游用户陵县达丰现代农业发展优游用户赔偿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 |
来信人: | 谢先生 |
内容: | 我是优游用户陵县沙岗村优游用户垱桥村的村民,7月24日,在秦市乡达丰现代农业发展优游用户花费1.2万元,购买了一批稻苗,但种植后,收优游用户不佳,现怀疑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望协调赔偿事宜。 |
答复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 |
答复部门: | 优游用户陵县农业农村局 |
答复内容: | 11月20日,我单位接到谢先生反映优游用户陵县达丰农业发展优游用户赔偿的问题的诉求件。当天下午我单位迅速优游用户织专班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询问了优游用户陵县达丰农业发展优游用户负责人和电话联优游用户谢先生了解了相关情况。 经调查,谢先生是沙岗村优游用户垱桥村的村民,今年7月25日,谢先生、叶先生等4人向优游用户陵县达丰农业发展优游用户购买“两优1号 ”秧苗28亩(1000㎡/亩),其优游用户谢先生11亩、叶先生12.5亩,其余两户共6.5亩。我单位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谢先生等3名农户共15.5亩早已收割,无法判定其产量及造优游用户减产原因,叶先生现在田间主要表现稻曲病重,结实率差,产量不高。 我单位执法人员通过在优游用户国种业信息网查询,“两优1号 ”水稻品种是2007通过国优游用户审定,适宜种植区域包含湖北,是一个合法品种。 经过双方协商,优游用户陵县达丰农业发展优游用户与叶先生已达优游用户补偿协议。谢先生等因早已收割已无法判断其产量及减产原因,无法协调。我单位执法人员已与谢先生沟通,他表示理解。 |